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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安:医疗暴力,有多少悲剧可以不再重来

2016-10-09 王志安 医殇

作者:央视著名记者  王志安


10月3号上午十点,李建利手持一把锋利的砍刀来到莱钢医院,冲进了外科五楼的值班室,正在值班的医生李宝华身中27刀不幸身亡,又一起杀医惨案发生。

    十个月前,李建利的孩子在莱钢医院出生,婴儿出生时有先天畸形并伴有白血病和重症肺炎,很快被转入重症监护室。李宝华医生当时作为参与抢救的医生,曾经在重症监护室的门口,和李建利交代过孩子的病情。不幸的是,李建利的孩子因为病情恶化于出生后第二天离世。其后,李建利多次和医院协商赔偿事宜,但都未能达成一致,矛盾由此产生。在之后的十个月的时间里,李建利多次来医院闹事,并砸坏过座椅,而且也被公安机关拘留过,但矛盾始终没有化解。终于,在10月3号上午,李建利携带凶器来到医院,制造了惊天的惨案。

  现在尚不清楚李建利杀害李宝华是有意识的寻仇还是无意识的随机行凶,但显而易见的是,李建利认为自己的孩子死亡医院有重大责任,在无法获得预期赔偿的情况下,愤而杀人。惨案发生后,许多医生都谴责警察的不作为,但客观地讲,按照中国目前的法律,在犯罪分子没有行凶之前,即便其扬言要杀人,警察也没有太多的办法,最多也就是拘留几天。但如果这个人铁了心要杀人,拘留并没有太大的威慑力。当李建利手持砍刀冲进医院时,他早就知道自己接下来的命运。他不想活了,但在他死之前,他要找个医生来陪葬。

  我采访过多起医患纠纷的新闻,虽然没有直接杀人的案例,但其纠纷的性质却都非常类似。涉事的当事人或自己或亲属在医院遭遇某种不幸,他们不相信医院的解释。笃定地认为医院耽误了病情,存在重大责任。而医院认为自己的治疗过程符合医学治疗规范,没有什么责任,双方矛盾近乎不可调和。

  这类纠纷的当事人文化水平都不高,多数来自于农村,属于不折不扣的弱势群体,见多了这个社会各种的不公和潜规则。他们没多少现代医学知识,也很少了解当代医学的局限,他们对医院和医生充满各种不信任,一旦发生不幸,生活经验和知识的局限会让他们下意识地相信他又被“欺负”了。他们无法理解复杂的医学事实,也根本不信任这个社会为解决医患纠纷设计的一整套制度,反而会执拗于自己被欺负的想象。他们会按照传统中国的逻辑,在众人面前展示自己的不幸。医院面对这样的患者往往束手无策,而当事人则深陷不幸无力扭转,情绪稍受刺激,常常会酿成更大的悲剧。

  我悲观地认为,这类医患纠纷短期内很难避免,大约需要至少一代人的时间才可能慢慢消融。在此之前,类似的悲剧还会继续。改善的前提是城市化,教育水平的提高,传统宗族社会的解体,以及现代医学知识的慢慢普及。当然,还有整个社会尽量构建一个相对公正的制度,让一些所谓的弱势群体,不会有那么强烈的被剥夺感。


我非常理解医生群体在类似事件后的情绪反应,但客观地讲,多起杀医事件最后的判决基本都是死刑,凶手都受到了应有的惩处。但对于一个亡命的行凶者来讲,谴责可能并没多大意义。当他们横下心来决定一死时,别说舆论了,法律在那一刻都会失效。

  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传统社会在解体,现代社会在构建。矛盾此起彼伏,变化剧烈变迁。许多看似非常偶然的个案悲剧,放到宏观视角下又有许多必然,它们都是这个大时代人们缺少安全和信任感的情绪释放。历史的进步非常缓慢,这中间有无数的悲剧在考验着我们的耐心。尽管如此,面对逝者的鲜血,我们总该要改变些什么。

  就医生的群体而言,我有两点建议:第一,在宣传和科普方面,要多宣传现代医学的局限,少报道各种妙手回春的特例。毫无疑问,现代医学极大地改善了人们的生存质量,但面对各种疾病,许多现代医疗手段依然无力救治。就拿新生儿死亡而言,再先进的国家也难以做到零死亡率。第二,不要错误地宣传国内医疗体制便宜廉价,这种宣传有百害而无一益。国内的医疗体制名义价格是非常低廉,但这种低价是以医生群体的劳动被低估和价外补偿为代价的。低估让医生群体长期充满怨言,而价外补偿不但低估了患者的实际负担,也让整个社会对医疗体制充满了各种不信任。


上述这两方面错误宣传的危害,不但掩盖了医疗体制长期存在的问题,也让患者群体产生了许多不切实际的期待和幻想。当这一切被现实粉碎之后,仇恨就在愤怒中滋生。此起彼伏的杀医惨案,就是乌托邦幻灭后的后果之一。

  未来二十年,中国要逐渐构建统一城乡的医保体制,要建立符合中国社会现实的医疗体系。随着收入的提高,人们在医疗方面的需求迅猛增长,改革意味着利益的调整,而调整则意味着矛盾和冲突不可避免。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医疗行业都将是中国社会矛盾最尖锐的领域。在这个过程中,在科学上降低人们对医学的期望值,在体制上尽量避免构建不切实际的乌托邦,或许是减少悲剧发生的一剂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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